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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这么做 都更才能成功

文章来源:苹果日报


前不久,政府为了提振当前的经济景气,提出了「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奖励条例」草案,草案中除了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及老屋给予容积奖励外,改建后的老屋在过户之前也能享有房屋税减半的优惠,看来政府这次是用足了力气,希望藉由老屋改建来达到改善房屋结构安全、提振经济、降低房价、改善市容等目的,可以算是一举四得。 
问题是,条例中规定要进行改建,仍然需先取得全体所有权人的同意。而这恰恰也是当今都更改建成效不佳的关键所在。 参与过都更作业的人都知道,老旧住宅改建的反对户最多的是一楼及顶楼住户,反对的主因是都更是要他们放弃已经享有的既得利益。 以一楼住户来说,虽然他们仅持有和同栋其他住户一样的土地产权、支付相同的地价税,但实际上他们却占有基地的空地使用权,亦即这些原本属同栋住户共同持有的空地,大多被一楼住户占有使用,有的做为一楼住户的私人庭院,有些则加盖违章建筑使用。 


除了一楼,顶楼也有类似的情形,顶楼住户在本属共有的屋顶平台上加盖了违建,由顶楼住户违法使用或出租;也和一楼住户一样,两者虽然享受了收益,却没有任何的税捐负担。 因为这些无权占有的权利在都更奖励中并未纳入补偿考虑,也因而造成这些既得利益者在都更后丧失了「违法权利」,因而他们自然倾向于反对都更,甚至阻挠都更,而使得都更改建难以推动。 这些「非法占有却视为合法权益」的不正当行为若不能有效的导正,那么政府苦心设计的老屋改建措施都将再度成为不具成效的空包弹。 


要改正这样的现象其实并不困难,像是对这些顶楼违章建筑课征「惩罚性」的房屋税捐;对一楼的占有明定其他共有人得主张其共有土地中扣除实际基地外之空地应回复公用,或其地价税应改由各共有人依实际使用比率个别分摊,并得依法追讨占有人前五年之所得利益。 在除去了一楼及顶楼违法占有的阻碍之后,老屋改建的推动才能有效进行,否则,政府的政策又将沦为另一轮的口号而已,喊得震天价响却见不到实效,甚至会再度引发老屋炒作的歪风。 
除此之外,政府也不应该再把老屋改建政策当做政绩来夸大宣传,就如同台北市前市长把原本「有条件」才能达到的「一坪换一坪」简化成一体适用的通则,造成民众的普遍误解,更养大了部分民众的贪婪胃口,弄到后来一事无成,不仅完全无助于都更的推动,并把都更推进了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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